2024臺灣圍棋公開賽簡章
一、
依據: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130015344號。
二、
宗旨:培養圍棋人口,發揚圍棋精神。
三、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
1.
中華民國圍棋協會。
2.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圍棋委員會。
(二) 主辦單位:佛光大學。
(三) 協辦單位:
1.
臺北市體育總會圍棋協會。
2.
凌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
比賽時間及組別:
(一) 113年11月2日;團體賽(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專組〉。
(二) 113年11月3日;個人賽(初段至六七段組〉。
五、
比賽地點: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學生活動中心(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156號)。
六、 比賽組別:本比賽計分團體賽及個人賽二組進行。
(一) 團體賽:團體賽分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等四組進行。其報名組隊內容如下;
1.
國小組:限全國各縣市國小持有中華民國圍棋協會段位證書學生3人組隊參賽,每校報名隊數不限。
2.
國中組:限全國各縣市國中持有中華民國圍棋協會段位證書學生3人組隊參賽,每校報名隊數不限。
3.
高中職組:限全國各縣市高中職持有中華民國圍棋協會段位證書學生3人組隊參賽,每校報名隊數不限。
4.
大專組:限全國各縣市大專院校持有中華民國圍棋協會段位證書學生3人組隊參賽,每校報名隊數不限。
(二) 個人賽:本賽事歡迎持有中華民國圍棋協會段位證書之業餘棋友報名參賽。競賽組別分以下各組進行:
1.
一段組。
2.
二段組。
3.
三段組。
4.
四段組。
5.
五段組。
6.
六七段組
七、 報名辦法
(一) 有意報名選手,請上網填寫報名資料並繳交報名費用,始完成報名手續。本賽事不接受現場報名及繳費。
(二) 報名網址:http://tpego.hyplaygo.com/tpego/
(三) 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3年10月18日(星期五)止,逾期不予受理,因場地有限,如因各組報名人數或參賽總人數額滿,系統將自動關閉,不再接受報名,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四) 報名費:報名費團體賽每組1500元;個人賽每人600元,繳費完成後,如因故無法參賽者,主辦單位不受理相關退費申請,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五) 聯絡方式:佛光大學周玉梅小姐分機12603、12632。
八、 比賽規則
(一) 賽程採瑞士制規則進行,同組一律分先,數子法,19路棋盤,黑貼3又4分之3子勝(黑棋184.5勝〉。
(二) 團體賽各組每隊3人,依棋力高低分主將、二將及三將,單場戰績以勝場數多者(3戰2勝)一方為勝。
(三) 團體賽主將、二將及三將名單於比賽報到時依棋力高低排定後,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調整,如有違反比賽規定,當局全隊判負,如於比賽過後發現,除追回所有獎勵。
(四) 各組競賽5或6局後,全勝者不只1人(組〉時,如時間許可,以加賽快棋方式決定名次,如無時間加賽,則以抽籤方式決定名次。
(五) 有關賽程編排、輔分計算方式及其它比賽相關事宜,係依中華民國圍棋協會公告規定為準。
(六) 比賽時對手如有犯規行為,選手應立即暫停比賽,並告知該組裁判處理裁決。
(七) 各局比賽結束後,參賽選手對成績計算有疑義者,得於繳交仲裁費用300元後,向該組裁判申請成績重新計算,成績重新計算後如與原成績有所出入者,除重新調整競賽結果外,全額退還仲裁費用;成績重新計算後如與原成績無異者,仲裁費用不予退還。
(八)
職業棋士團體組一律以八段看待,對職業一律分先,對七段一律執白、黑183勝,對六段以下一律執白、黑181勝。
九、 獎勵辦法:
(一) 個人賽各組依中華民國圍棋協會公告之辦法晉升段。
(二) 各組依成績高低取前8名,1-4頒發獎牌、獎狀及獎金,5-8名頒發獎牌及獎狀,其獎金額度如下:
團 體 賽 |
組別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
國小組 |
3,000元 |
2,000元 |
1,800元 |
1,500元 |
||
國中組 |
4,500元 |
3,000元 |
1,800元 |
1,500元 |
||
高中職組 |
4,500元 |
3,000元 |
1,800元 |
1,500元 |
||
大專組 |
6,000元 |
3,000元 |
1,800元 |
1,500元 |
||
分 級 段 賽 |
組別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
六七段 |
(拆組) |
10,000元 |
5,000元 |
2,000元 |
1,500元 |
|
(不拆組) |
12,000元 |
8,000元 |
4,000元 |
2,000元 |
||
五段組 |
6,000元 |
3,000元 |
2,000元 |
1,000元 |
||
四段組 |
3,000元 |
2,000元 |
1,500元 |
1,000元 |
||
三段組 |
3,000元 |
2,000元 |
1,500元 |
1,000元 |
||
二段組 |
3,000元 |
2,000元 |
1,500元 |
1,000元 |
||
初段組 |
3,000元 |
2,000元 |
1,500元 |
1,000元 |
十、 注意事項:
(一) 選手必須服從裁判的判決與規範,違者得取消參賽資格。
(二) 本會設比賽仲裁委員,接受申訴。
(三) 參賽選手由大會統一辦理公共意外責任險事宜。
(四) 大會得視參加者之實際棋力更改其組別,參加者不得異議。
(五) 提供選手午餐(素食者報名時請注明),並請協助廚餘分類回收。
(六) 大會無提供隨行人員休息空間,請選手審酌是否報名參賽。
十一、未盡事宜依當日情況,參照中華棋協規則修正之並由大會宣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