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屆「佛乘盃圍棋大賽」簡章
一、主 旨:為發揚中華文化,推廣圍棋風氣,以棋會友增進圍棋技藝,提昇圍棋之優良水準。
二、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中華棋協
三、主辦單位:緣道觀音廟、財團法人佛乘世界文教基金會
四、協辦單位:新北市體育總會圍棋委員會、臺北市體育總會圍棋協會、臺北市圍棋文化協會、棋城對弈網站
五、贊助單位:香華天集團
六、比賽日期:2017年10月7日(六)、8日(日)、9日(一),共計三天5場比賽。
七、比賽地點:新北市淡水區緣道觀音廟(新北市淡水區安子內3號 TEL:02-2626-9242)
八、比賽辦法:採團體賽,每隊成員除領隊及選手五人外,副將得有一人替補。
九、參賽資格:選手棋力須為六段以上且須持有中華棋協、中國圍棋會段位證書始可參加。
1.
每隊選手成員組成:第一棒限職業或品位棋士。
2.
第二、三、四、五棒資格如下:
(1) 業餘棋力達六段以上者,不限年紀,未就位新科職棋視同業餘。
(2) 為鼓勵女子棋士參與盛會,主辦單位保障入選二隊全女子隊,女子職棋並得下二、三、四、五棒。(如全女子隊超過二隊,則依規定比積分,女子職棋視同七段。)
(3) 除特邀隊伍外,其餘隊伍外援限一名。
(4) 依台灣棋院2016年度公布之職棋獎金排名前十名者及業餘戰神排行榜2017年5月及6月公告之前十名者,每隊限三位,已有三位之隊伍不得再有外援。
(5) 時限內報名完成之隊伍按積分高低依序錄取(種子隊及特邀隊伍不受此限)
積分辦法:第二、三、四、五棒及替補,為業餘七段、進業餘戰神排行榜、台灣棋院本部A組院生或為中院A組前三名者,各有積分一分,每隊最高五分;若積分相同,選手中有小學生、女性及50歲以上者優先錄取,若仍相同,以主將職棋獎金排名前者錄取。
十、報名辦法:
1.
自由組隊:凡以各縣市圍棋協會、圍棋委員會、學校、棋院、圍棋教室、公司行號,
企業單位組隊,每單位限報一隊,額滿截止。經審核符合資格之參賽隊伍依積分高低錄取(者),大會有最終審核權。
2.
填報名表:請至「臺北市體育總會圍棋協會」官方網站http://tpego.hyplaygo.com/填寫
報名資料。第一棒(主將)須依上述比賽資格排陣(即不可更換排陣順序),每隊第2、3 、4、5棒每一場比賽都可重新排陣。
3.
報名費用:經通知甄選合格之隊伍,請於2017年8月7日(一) 甄選公布日起一週內,
上網繳交每隊2,000元之報名費,繳費成功始完成報名程序。本賽事不接受現場報名及繳費。如有相關疑問請致電至財團法人佛乘世界文教基金會,電話:02-2756-3011。
4.
報名截止:2017年7月31日(一)
5.
甄選公布:2017年8月7日(一)
基於公平原則,經甄選公布後,除特殊原因經大會同意者外,各隊成員名單不得另行變更。
十一、領隊會議:2017年10月7日(六)當日中午賽前舉行。
大會將事先寄達比賽注意事項,領隊若有任何異議,可與大會裁判長陳昌言老師聯絡。
十二、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圍棋協會比賽規則,數子法:黑棋貼3又3/4子。
十三、比賽用時:雙方各用時ㄧ小時二十分時(基本用時用盡10秒讀秒一次)。
十四、比賽制度:採用國際瑞士制比賽五輪,每一輪比賽3勝以上之隊伍為獲勝。
成績計算:
1.
以團體勝場為主分,每一勝場得主分一分,依主分成績決定名次。
2.
若主分相同則比輔分;第一輔分為所有遭遇隊主分之總和,第二輔分為所負遭遇隊主分之總和,第三輔分為交戰成績,第四輔分為本隊所有之勝局總和,第五輔分為主將總勝局數。
十五、獎勵方式:
1.
總獎勵:
冠 軍:獎金300,000元、獎盃一座。
亞 軍:獎金100,000元、獎盃一座。
季 軍:獎金 60,000元、獎盃一座。
第四名:獎金 40,000元
第五名:獎金 25,000元
第六名:獎金 20,000元
第七名:獎金 15,000元
第八名:獎金 10,000元
2.
職業棋士出場費:凡參加本次大賽之職業棋士,在全程參與結束後,大會將發給每位職業棋士出場費10,000元(共3日)。
3.
個人全勝獎金:10,000元
4.
個人四勝獎:為鼓勵小學生選手、女子選手及長青選手(50歲以上含)未全勝而達四勝者,頒發四勝獎金6,000元。
十六、成績公布:比賽期間內陸續於「臺北市體育總會圍棋協會」網站公布參賽隊名、選手姓名、棋力與成績等資訊;賽後並將製作參賽選手棋力分析資料供主辦及協辦單位參考。
附則:
(一) 第一輪比賽次序於領隊會議時抽籤。
(二) 大會提供領隊及選手午餐及礦泉水。
(三)
報名後比賽未到及未賽完全程之隊伍禁賽一年。
(四)
若有其他異動事項或未盡事宜,則依大會公告為主。
第九屆「佛乘盃圍棋大賽」報名表
參賽隊伍名稱︰
填表人報名資料︰參賽身份︰□領隊 □主將 □副將 □替補
編號:
建檔日期: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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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男 □女 |
請貼兩吋照片一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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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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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西元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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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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棋力段位 |
□職業 段 □業餘 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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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單位名稱 (棋會/棋院/學校/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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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單位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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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據 抬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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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單位電話 (棋會/棋院/學校/企業) |
( ) |
聯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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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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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單位住址 |
郵遞區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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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聯絡地址 |
郵遞區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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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聯絡電話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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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戶籍地址 |
□同聯絡地址 □郵遞區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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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電話 |
□同個人聯絡電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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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棋歷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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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開車 |
□是 □否 |
用 餐 |
□葷 □素 |
親友欲購餐券______張 |
□葷 □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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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參賽選手須檢附段位證書影本。比賽場地位於山區,請務必填寫是否開車及用餐,並建議自行開車前往(緣道觀音廟外之停車場可停100輛以上之小型車)。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填表人以下重要訊息:
您已同意《財團法人佛乘世界文教基金會》、《佛乘宗世界弘法總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佛教佛乘世界推廣協會》及《緣道觀音廟》為辦理及推廣各類文化活動,並依法處理得獎者受領獎品獎金及代扣稅款等相關事宜,得蒐集、處理、利用、傳遞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並得將該等資料永久存放於上開機構之辦公處所及電腦系統中。日後您得於辦公時間內,以電話或email方式對所提供之個人資料為以下請求:一、查詢或閱覽(依法得向您酌收費用);二、製給複製本(依法得向您酌收費用);三、補充或更正;四、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五、刪除。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如拒絕提供或資料不正確,或已要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要求刪除個人資料時,即無法參與上開機構所舉辦之活動,已參與者以棄權論。
填表人簽名:
比賽場地地圖
地址:新北市淡水區安子內3號 電話:(02)2626-9242
自行開車:沿台二線(登輝大道)約於指標11公里處(淡金公路三段)
過中油加油站右轉,沿途即有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