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圍棋協會114年度臺北市圍棋丙級裁判講習實施計畫
一、依據:「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輔導全國性非亞奧體育運動團體建立裁判制度實施原則」及「中華民國圍棋協會裁判制度實施辦法」辦理。
二、目的:輔導建立裁判制度,培訓管理裁判人才,提高裁判專業素質,增進裁判執行工作知能。
三、辦理單位:
1.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2.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圍棋協會。
3.
承辦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圍棋協會。
4.
協辦單位:凌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講習時間:114 年 10 月 4、5、6 日(星期六、日、一),合計 3 天 24 小時課程。
每日 8:00 ~ 8:30 報到,8:30 ~ 17:30 講習課程。
五、講習地點:臺北市立大安國中會議室(台北市大安區大安路2段63號)。
六、參加對象資格:年滿 18 歲、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含同等學歷)且棋力達初段者。
七、講習人數:預定 30 人。報名人數未達 15 人,講習活動取消,無息退還全額報名費。
八、講習課程:圍棋規則、判例分析、裁判技術、裁判職責、紀錄方法、裁判示範、實習裁判、性別意識與知能。
九、報名方式:
1. 有意報名人員,請上網填寫報名資料,繳交報名費用,並於講習時繳交紙本報名表及相關文件,始完成報名手續。
2. 報名網址:http://tpego.hyplaygo.com/TPEGo/
3.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4 年 10 月 2 日(星期四)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4. 紙本報名表詳如附件,講習時請檢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正本及影本、棋力證明(段位證書)影本、學歷證明(高級中等學校含同等學歷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2 吋相片 2 張並提供學員證件電子檔(格式為
JPG 檔)、開課前 3 個月申請之良民證正本。
5. 報名費用:新台幣 3000 元整(含講義及中餐費用)。
十、考核評鑑:學員應全程參加講習,恪遵認證之相關規定;並經學科(講習課程)筆試測驗,達合格標準(70分)者,由中華民國圍棋協會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准後授予丙級裁判證。
十一、
所填報名參加本活動之個人資料、僅供本活動相關用途使用。
十二、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提出修正並公布之。
中華民國圍棋協會 114 年度臺北市圍棋丙級裁判講習會報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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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由辦課單位填寫 |
用餐(v) |
□葷 □素 |
講習日期 |
10/4~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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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同護照) |
中: 英: |
2 吋相片( 2
張) 浮貼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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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男 |
□女 |
出生年月日(西元)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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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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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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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位證書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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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備資格等級 |
□ 7段 □ 6段 □ 5段
□ 4段 □ 3段 □ 2段
□ 1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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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學歷(學校.科系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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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職務及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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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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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電話(市話 &
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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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地址(請依身分證背面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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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請填寫可收件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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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圍棋協會(以下簡稱本會)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 8 條之規定,告知台端下列事項,請台端於填寫報名表前詳閱: 1. 本會基於執行辦理裁判講習會所需,向台端蒐集個人資料,利用方式為執行本講習會範圍內進行資料處理、行政事務、發送相關訊息等,交付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進行教練裁判基本資料登錄,及提供國民體育法第 8 條第 3 項所訂之全國性綜合運動賽會查詢資料內容。 2. 本會蒐集之台端個人資料,台端依個資法第 3 條規定得向本會請求查詢閱覽、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必要時亦可請求刪除(請電洽:02-27357515);惟台端若拒絕提供個人資料,將無法報名此次講習會。 □同意 □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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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參加貴會舉辦講習會,願無異議接受認證之相關規定並檢附相關資料: 1. 附上報名費新台幣3000元整 2. 近3個月2吋照片2張並提供照片JPG檔(要一致)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開課前 3 個月申請之良民證正本 5. 資格證明文件(棋力段位證書 & 高級中等學校含同等學歷以上畢業證書學歷證明)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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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簽名(親簽) |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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