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臺北市體育總會全國圍棋公開賽(冬季賽)簡章

 

一、宗旨:發揚中華文化,提倡益智活動,提昇學生良好素質及圍棋水準。

二、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

四、承辦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圍棋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應昌期圍棋教育基金會、臺北市棋藝智力運動業職業工會、台灣智力運動發展協會、凌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六、比賽日期:冬季賽 1221日(日)

七、比賽時間:

上午8:30–9:00 報到
上午9:00 開幕/報到截止
上午9:10 開賽

八、結束時間:以下為預計結束時間,視當日比賽情況進行滾動式調整:
晉段組、123段組:12:3013:00
4
5段組:14:0014:30

九、比賽地點:應昌期圍棋教育基金會(105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354樓)

十、報名費用:每人新臺幣600元整

十一、報名方式:網路報名及繳費,網址:http://tpego.hyplaygo.com

十二、報名時間:比賽前兩週截止(每一場次限額200人)

十三、比賽組別:5段、4段、3段、2段、1段、晉段組(甲組)、新手組

十四、比賽辦法:採國際瑞士制。各組一律分先,採用應氏規則填滿計點。

十五、計時器使用:4段以上:基本時間25分鐘,讀秒102
其餘組別:視對局進程速度斟酌使用計時器,讀秒202

十六、獎勵辦法:

1. 5段組至晉段組,前四名頒發獎盃,四勝以上選手頒發獎狀

2.13新手組人人有獎,順利完賽者皆有獎盃、獎狀、獎品。
3.
段位組及晉段組以上者,依臺北市體育總會訂定之晉升段辦法晉升段
4.
2025101日起,凡完成晉升段位者,須繳交段位證書費用每張新臺幣1,500元。

十七、備註:
1
、報到時發放午餐餐盒及紀念品。
2
、為維護比賽公平性,請依據選手最高段位報名;若經查證有刻意低報段位之情事,將取消當次成績,並禁止報名本會主辦賽事一年。
3
、為響應環保概念,請家長及選手自備水杯。
4
、比賽空間有限,不開放家長休息區,敬請見諒。
5
、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保留補充修改之權利。

臺北市體育總會圍棋競賽規則

為推廣圍棋運動,提升全民棋藝水準,並提供棋士公平、公正、公開之競技舞台,特訂定本競賽規則。所有參賽 人員應詳閱本規則,並確實遵守。

第一章 組別規劃

第一條 比賽分組

本競賽依棋力程度與棋盤大小分為兩大類別:

(一)段位以下組(不晉組):適合初學及進階學習者,各組可依報名人數彈性合併。包含:

     9路棋盤幼幼組

     13路棋盤新手組

     13路棋盤進階組

     19路棋盤新手組

     19路棋盤進階組

     19路棋盤高階組

(二)晉段組與段位組(可升段):適合具有段位實力者,可進行晉段評核,組別如下:

     晉段組(G13/甲組)

     段位組:自1段至7段依實際段位報名參加。

主辦單位得依報名情形合併辦賽,惟段差不得超過兩段,並依段差設定讓子,原則如下:

     每差一段讓一先。

第二章 升段辦法

第一條 晉段標準

(一)晉段至3段:五輪對局中取得四勝一敗者,即可晉升下一段位。

(二)4段組:依報名總人數十分之一設定升段人數。

(三)5段組:依報名總人數十六分之一設定升段人數。

(四)6段組:依報名總人數六十四分之一設定升段人數。

(五)7段組:不設晉段。

註:主辦單位得視實際參賽人數及比賽狀況,調整晉段名額,並保留最終裁量權。

第三章 對局規則

第一條 建議用時規定

4段以上:基本時間25分鐘,讀秒10秒2次或基本時間20分鐘,讀秒20秒2

其餘組別:視進程較慢者使用,讀秒20秒2

第二條 勝負判定

依對局條件區分如下:

(一)分先對局:黑184.5子以上為勝。

(二)讓先對局:黑181子以上為勝。

(三)讓二先對局:黑182子以上為勝。

註:遇雙方爭議無法裁定之情形,依據實際盤面或重新對局決定勝負。

第四章 競賽原則與補充規定

第一條 參賽者義務

(一)所有參賽者應尊重比賽規範,維護賽場秩序,服從裁判及主辦單位指示。

(二)參賽者應於報到時間前完成報到,逾時視同棄權。

第二條 違規處理

(一)比賽期間如有違規、爭議或不當行為,將依「臺北市體育總會競賽辦法」或相關規定裁決辦理。

(二)主辦單位得依情節輕重,作出警告、判負、取消資格等處分。

第三條 其他規定

(一)本規則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補充公告之。

(二)主辦單位保留賽程調整與解釋本規則之最終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