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屆台灣智力運動九路圍棋大賽

競 賽 簡 章

一、宗旨:為推廣九路圍棋運動,降低初學者參與正式圍棋競賽之門檻,提供不同年齡及棋力選手交流、觀摩與競技的平台,培養參賽者之專注力、邏輯思考、決策判斷及臨場反應能力,進一步擴大國內圍棋運動參與人口。

二、指導單位:運動部、運動部全民運動署

三、主辦單位:台灣智力運動協會

四、協辦單位:台灣智力運動發展協會

五、承辦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圍棋委員會

六、比賽日期:2026118日(星期日)

七、比賽時間:

     上午場:9:00-9:30報到、9:30開幕、9:40開賽

     下午場:12:30-13:00報到、13:10開賽

八、比賽地點:亞洲運動競技館(臺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80B1

九、報名費用:上午場及下午場每一參賽組別報名費均為新臺幣600元。同時報名上午場及下午場者,享合報優惠價新臺幣1,000元;報名時先繳交兩場費用共新臺幣1,200元,並於下午場順利完賽後至大會報到處退還新臺幣200元。

十、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及繳費,報名網址:http://tpego.hyplaygo.com

十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6111日(星期日)截止,總參賽名額400人次,額滿即提前截止。

十二、比賽組別:

上午九路

     高段組:5段至職業棋士

     低段組:1段至4

     進階組:尚未取得段位證書之選手

     新手組:剛接觸圍棋、處於入門學習階段之選手

下午場

     烏鷺爭霸組:不限年齡、段位及棋力,均可報名參加

主辦單位得視各組實際報名人數進行分組、併組、增減輪次或調整賽程。

十三、比賽辦法:

(一)上午場:九路賽

1.    上午場競賽組別包括高段組、低段組、進階組及新手組,所有組別均使用九路標準棋盤進行比賽。

2.    各組採國際瑞士制,預計進行五輪;實際輪次得依各組報名人數及現場賽務需求調整。

3.    各組一律採分先規則,不設讓子。

4.    採數子法計算勝負,黑棋44子勝。

5.    對局結束後,勝負以雙方確認之數子結果為準。如遇死活、劫爭、提子、盤面或終局認定爭議,由現場裁判作成最終判定。

(二)下午場:烏鷺爭霸組推廣賽

1.    下午場採方圓模式(烏鷺爭霸圍棋桌遊)進行,參賽人數上限為100人,額滿即停止報名。

2.    比賽採國際瑞士制,預計進行五輪;實際輪次得依報名人數及現場賽務需求調整。

3.    對局一律採分先規則,不設讓子,黑方43.5子勝。

4.    對局成績由裁判使用「HJJ GO專屬AI拍照數地系統」計算。

5.    比賽專用棋具及卡牌由主辦單位統一提供,參賽者不得任意損壞、移動或干擾他人使用。

6.    如對AI計算結果有異議,應於該局成績確認前立即向現場裁判提出,由裁判重新檢視盤面並作成最終判定。

(三)名次計算及全勝加賽

1.    各組名次原則依勝場數、對手分及大會競賽系統設定之輔分順序決定。

2.    同一組別如僅有一名全勝選手,該選手即為該組冠軍。

3.    同一組別如有兩名以上全勝選手,不以對手分或其他輔分決定冠軍,應由全勝選手進行快棋加賽,以決定最終名次。

4.    快棋加賽之賽制、對陣方式及計時規定,由裁判長依全勝人數及現場賽程統一決定並公告。

(四)申訴及裁判規定

1.    選手如對比賽結果或裁判判決有異議,應於該局比賽結束後立即向該組裁判提出,逾時不予受理。

2.    比賽期間如發生規則、棋具、卡牌、勝負判定或成績計算爭議,由現場裁判依競賽規程處理。

3.    經裁判組重新確認後所作成之判定,為該局比賽之最終判定,參賽者應予遵守。

十四、計時器使用:

1.    高段組自每局開賽起即使用計時器,每位選手基本時間10分鐘,讀秒202次。

2.    其餘組別原則上不於開賽時使用計時器;裁判得視對局進度決定啟用計時器,啟用後每位選手讀秒202次。

3.    選手未於規定時間內完成落子者,以逾時判負。

十五、獎勵辦法:

1.    高段組、低段組、進階組及烏鷺爭霸組前四名,均頒發獎金、獎盃及獎狀。

2.    本賽事獎金總額為新臺幣100,000元。

3.    新手組不設獎金,凡完成全部賽程者,均頒發完賽獎盃,以鼓勵初學者完成正式九路圍棋競賽。

獎金表

組別

冠軍

亞軍

季軍

殿軍

小計

高段組

20,000

10,000

6,000

4,000

40,000

低段組

8,000

5,000

4,000

3,000

20,000

進階組

5,000

3,500

2,500

2,000

13,000

烏鷺爭霸組

15,000

6,000

4,000

2,000

27,000

合計

 

 

 

 

100,000

 

十六、備註:

1.    報到時發放紀念品及餐盒。

2.    為維護比賽公平性,參賽者應依實際棋力或已取得之最高段位報名,不得刻意降低段位或報名低於實際棋力之組別。

3.    經查證有低報段位、虛報資料、冒名參賽或其他不實報名情形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及比賽成績,並禁止其參加主辦單位相關賽事一年。

4.    未滿18歲之參賽者,報名時應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並提供法定代理人或緊急聯絡人資料。

5.    參賽者或其法定代理人應自行評估身心狀況是否適合參賽;如有特殊疾病、既有病史或其他應注意事項,應於報名時主動告知主辦單位。

6.    比賽現場設有醫務服務區,並依法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保險僅理賠符合承保範圍之意外事故,個人疾病不在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理賠範圍內。

7.    為響應環保,請參賽選手及陪同家長自備環保水杯。

8.    比賽區域將視現場情況進行管制,非選手及工作人員原則不得進入;家長及陪同人員不得干預比賽或妨礙裁判執行職務。

9.    主辦單位將於活動期間進行攝影及錄影,相關影像得用於活動報導、成果彙整及非營利推廣用途。

10.如因個人因素無法參賽,退費及參賽資格轉讓方式依主辦單位公告辦理。

11.如遇颱風、豪雨、地震、政府公告停止上班上課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主辦單位得決定延期或停辦,並透過報名系統、官方LINE或其他管道公告。

12.參賽者應遵守競賽規程、裁判裁決及現場工作人員指示,共同維護競賽公平及活動秩序。

13.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補充、修正及解釋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