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06學年度國民中學體育績優生(體育班及重點運動項目)甄選入學招生簡章
學校資料 |
校 名 |
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 |
聯絡電話 |
(02)2755-7131轉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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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代碼 |
校 址 |
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63號 |
傳真號碼 |
(02)2706-9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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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
3 |
5 |
0 |
2 |
招生網頁 |
http://web.tajh.tp.edu.tw |
郵遞區號 |
10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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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目標 |
提供多元化入學管道,銜接、培養運動績優學生,招收具圍棋運動專長之國小畢業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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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條件 |
一、運動成績符合「臺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之規定。 二、設籍臺北市者。 三、報名圍棋班男生棋力需達中華民國圍棋協會五段以上,女生棋力須達二段以上;報名重點運動項目學生棋力需達二段以上。 |
招生名額 |
招生種類 |
體育班 |
重點運動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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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棋 |
男生 |
女生 |
男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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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8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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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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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及錄取方式 |
一、各招生種類評選僅採計術科成績,總分為100分,其配分方式如下: (一)
資績評分(30分):依棋力高低計算資績分數,計算方式為:七段:30分:六段:25分,五段:20分,四段:15分,三段:10分,二段5分。 (二)
比賽評分(70分):本校辦理比賽,採用瑞士制,成績計算方式為:全勝者:70分、一敗者:65分、二敗者:60分、三敗者:55分、四敗者:50分、五敗者:45分、六敗者:40分。 二、錄取方式 (一)
依各招生種類總成績高低及考生志願,依序分別錄取體育班30人,重點運動項目10人,惟報名體育班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準男生70(含)分,女生50(含)分者:報名重點運動項目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準50(含)分者,不予錄取。 (二)
各招生種類總成績相同時,參酌順序:依1.比賽評分、2.資績評分、3.比賽成績總名次高低依序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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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手續 |
一、填寫報名表至本校學務處現場報名。 二、學歷證件:在學證明(或畢業證書)。 三、戶口名簿影本(正本驗畢後歸還)。 四、家長同意書(附件一)。 五、健康聲明切結書(附件二)。 六、中華民國圍棋協會段位證書影本(正本驗畢後歸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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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一、入學年級年齡:國中七年級,入學年齡未滿14歲【限民國93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二、招生時程: (一)
報名時間:106年5月31日(星期三)至6月2日(星期五)每日9:00~16:00。 (二)
報名地點:本校學務處。 (三)
測驗時間:106年6月12日(星期一)09:00~16:00。測驗地點:本校會議室。 (四)
放榜時間:106年6月13日(星期二)09:00~16:00。公告於本校網站。 (五)
成績複查:106年6月14日(星期三)09:00~16:00。 (六)
報到時間:106年6月16日(星期五)13:00。報到地點:本校會議室。 三、患有氣喘、心臟血管疾病、癲癇症或重大疾病等不適運動訓練者,不宜參加本校體育績優學生甄選。 四、甄選錄取之學生必須加入專長項目之校隊接受訓練,如不願接受訓練及參加比賽者,應由學校依規定輔導轉回原學區學校或額滿改分發學校(均依局頒常態編班相關規定辦理),不得異議。 五、凡經甄選錄取並完成報到手續之學生,不得參加本市其他學校所辦之體育績優學生甄選,如經查屬實,將報請教育局取消後項考試之錄取資格。 六、凡已參加他校甄選錄取之學生不得參加本校所辦之體育績優學生甄選,如經查屬實,將取消錄取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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