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光宇杯」紀念圍棋賽
大會無提供隨行人員休息空間,請選手審酌是否報名參賽
賽事如因故有所異動,將以網路方式公告,不另行知會報名人員,請自行留意網站公告
開幕典禮開始後,不受理選手進場,未參與開幕典禮選手,取消其參賽資格
一、
宗旨:本賽事為中華民國圍棋協會與台灣圍棋教育推廣協會為感念已故黃光宇理事長對圍棋運動發展之熱情與貢獻,特規劃辦理之賽事,期能透過圍棋賽事之辦理拋磚引玉,啟發國人對圍棋運動與文化發展之關注。
二、
辦理單位:
(一) 贊助單位:已故黃光宇理事長家族。
(二)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圍棋協會。
(三)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圍棋協會。
(四) 協辦單位:
1.
台灣圍棋教育推廣協會。
2.
彰化縣圍棋協會。
3.
彰化縣體育會圍棋委員會。
三、 比賽日期:113年12月22日(星期日)上午08:00~08:50報到;09:00開幕;09:30開賽,超過報到時間未報到、未參加開幕典禮者,即不再受理報到並視為自動放棄參賽,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四、
比賽地點:臺北市立大安國中(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156號)。
五、
參賽資格:本賽事歡迎全國各界業餘棋友參加,段位以中華民國圍棋協會為準。
六、
報名方式:
(一) 有意報名選手,請上網填寫報名資料並繳交報名費用,始完成報名手續。本賽事不接受現場報名及繳費。
(二) 報名網址:http://tpego.hyplaygo.com/tpego
(三) 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9日(星期一)止,逾期不予受理,因場地有限,如因各組報名人數或參賽總人數額滿,系統將自動關閉,不再接受報名,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四) 報名費:報名費每人600元,繳費完成後,如因故無法參賽者,主辦單位不受理相關退費申請,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五) 聯絡方式:參賽選手請加入以下LINE群組,所有賽事訊息公告及問題處理,均於群組內公告。
七、
組別:
(一) 六七段組。
(二) 五段組。
(三) 四段組。
(四) 三段組。
(五) 二段組。
(六) 初段組。
八、
比賽規則:
(一) 比賽各組依中華民國圍棋協會比賽規則辦理,賽程採瑞士制,各組一律分先,數子法,黑貼3又4分之3子(黑184.5勝)。
(二) 選手遲到由對方選擇黑白並開始計時,遲到10十分鐘裁定對方勝。(每場實際開賽時間以各組裁判宣布為準)。
(三) 基本時限:各組基本時限30分鐘,讀秒10秒2次。
(四) 比賽時對手如有犯規行為,選手應立即暫停比賽,並告知該組裁判處理裁決。
(五) 各局比賽結束後,參賽選手對成績計算有疑義者,得於繳交仲裁費用300元後,向該組裁判申請成績重新計算,成績重新計算後如與原成績有所出入者,除重新調整競賽結果外,全額退還仲裁費用;成績重新計算後如與原成績無異者,仲裁費用不予退還。
九、
獎勵辦法:
(一) 各組依中華民國圍棋協會公告之辦法晉升段。
(二) 各組1-4名頒發獎杯、獎狀及獎金,5-8名頒發獎牌、獎狀及獎金,各組頒發獎金如下:
組別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第4名 |
第5名 |
第6名 |
第7名 |
第8名 |
六七段組 |
25000 |
12000 |
8000 |
6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五段組 |
15000 |
10000 |
8000 |
6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四段組 |
12000 |
8000 |
6000 |
4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三段組 |
8000 |
6000 |
4000 |
3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二段組 |
6000 |
5000 |
4000 |
3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初段組 |
5000 |
4000 |
3000 |
2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十、
其他事項:
(一) 選手必須服從裁判的判決與規範,違者得取消參賽資格。
(二) 本會設比賽仲裁委員,接受申訴。
(三) 大會得視參加者之實際棋力更改其組別,參加者不得異議。
(四) 比賽過程選手不得使用手機或具有網路連線功能之3C用品,一經發覺選手有使用上述用品之狀況,當局賽事判敗,選手不得有異議。
(五) 本賽事不主動安排選手及陪賽人員休息區,敬請選手審慎評估是否報名參賽。
(六) 提供選手午餐(素食者報名時請註明),並請協助廚餘分類回收。
(七) 比賽當天請選手及家長們配合大會服務人員,共同維持秩序。
(八) 因場地維護不易,在比賽當天請選手們著軟底皮鞋或球鞋
(九) 未盡事宜依當日情況,參照中華民國圍棋協會規則修正之並由大會宣佈。
113年「光宇杯」紀念圍棋賽程序表
時間 |
活動內容 |
備註 |
08:00~08:50 |
報到 |
08:50停止報到 |
09:00~09:30 |
開幕典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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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10:40 |
第一局比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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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11:50 |
第二局比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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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12:30 |
午餐休息 |
|
12:30~13:40 |
第三局比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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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0~14:50 |
第四局比賽 |
|
14:50~16:00 |
第五局比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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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17:10 |
第六局比賽 |
加賽 |
17:10~ |
頒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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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一) 本賽事以比賽5或6局為原則,比賽過程如提早出現唯一全勝,則比賽結束,下完5或6局後仍有兩人以上全勝情況,以加賽快棋決定名次。雙方各用時5分鐘,讀秒10秒2次。
(二) 本賽事段位組雙方各用時30分鐘,讀秒10秒2次。
(三) 大會於比賽期間提供參賽選手午餐,請自備環保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