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圍棋協會111年度臺北市圍棋丙級裁判講習實施計畫
一、依據:「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輔導全國性非亞奧體育運動團體建立裁判制度實施原則」及「中華民國圍棋協會裁判制度實施辦法」辦理。
二、目的:輔導建立裁判制度,培訓管理裁判人才,提高裁判專業素質,增進裁判執行工作知能。
三、辦理單位:
1.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2.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圍棋協會。
3.
承辦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圍棋協會。
4.
協辦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圍棋協會、台北市立大安國中。
四、講習時間:111年9月9、10、11日(星期五、六、日),合計三天24小時課程。每日8:00~8:30報到,8:30~17:30講習課程。
五、講習地點:臺北市立大安國中視聽教室(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四維路156號)。
六、參加對象資格:年滿18歲,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含同等學歷)、棋力達初段者。
七、講習人數:預定30人。報名人數未達15人,講習活動取消,無息退還全額報名費。
八、講習課程:圍棋規則、判例分析、裁判技術、裁判職責、紀錄方法、裁判示範、實習裁判、性別意識與知能。
九、報名方式:
1.
有意報名人員,請上網填寫報名資料,繳交報名費用,並於講習時繳交紙本報名表及相關文件,始完成報名手續。
2. 報名網址:http://tpego.hyplaygo.com/TPEGo/
3.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1年9月7日(星期三)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4.
紙本報名表詳如附件1,講習時請檢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正本及影本、棋力證明(段位證書)影本與學歷證明(高級中等學校含同等學歷以上畢業證書)影本及二吋相片二張並提供學員證件電子檔(格式為JPG檔)。
5.
報名費用:3000元(含講義及中餐費用)。
十、考核評鑑:學員應全程參加講習,恪遵認證之相關規定;並經學科(講習課程)筆試測驗,達合格標準(70分)者,由中華民國圍棋協會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准後授予丙級裁判證。
十一、 所填報名參加本活動之個人資料、僅供本活動相關用途使用。
十二、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提出修正並公布之。
中華民國圍棋協會111年度臺北市圍棋丙級裁判講習會報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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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Numb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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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v) |
□葷 □素 |
日期Date |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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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NAME(同護照) |
中: 英: |
二吋相片(2張)浮貼處 AFFIX PHOTO HE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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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GENDER |
□男 |
□女 |
出生年月日 D.O.B.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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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LE |
FEMA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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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字號ID NUMB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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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職單位(就讀學校)WOR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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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備資格等級Qualified Grade |
□6段 |
□4段 |
□初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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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號碼Certificate Numb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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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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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學歷(學校科系所) EDUCATION BACKGROU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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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職務POSI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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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名稱 Association Nam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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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PROFESSIONAL EXPERIENCES |
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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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電話TELEPHONE |
(住家) HOME:
(手機)MOBILE: (公司) WORK:
傳真)FA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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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地址/□□□ REGISTERED ADDRESS |
縣 鄉鎮 村
街 段 巷 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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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MAILING ADDRES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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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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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參加貴會舉辦講習會,願無異議接受認證之相關規定;附上報名費新台幣參仟元整及最近三個月2吋照片2張並提供學員證件電子檔(格式為JPG檔)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棋力與學歷證明(高級中等學校含同等學歷以上畢業證書)影本,同時本人同意所提個人資料作為大會辦理本活動使用,敬請查照並准予參加講習。 此致 中華民國圍棋協會 申請人簽名SIGNATU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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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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