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113學年度縣長盃圍棋錦標賽
競賽規程
一、宗 旨:提倡正當休閒活動,培養創意、邏輯思考及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
三、指導單位:中華民國圍棋協會、彰化縣體育會。
四、承辦單位:彰化縣體育會圍棋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 彰化縣圍棋協會、南興國小、南興國小家長會、彰化縣議員溫芝樺服務處、健祥田園護理之家、弈智棋院。
六、比賽時間113年10月6日(星期日)
個人組 上午8:00 ~ 8:30報到,8:40開幕後即開賽。
幼兒組中午13:00報到,13:30開賽。
七、比賽地點: 彰化縣南興國小學生活動中心(彰化市中山路一段213號,請從興中街側門進入)
八、報名辦法:
1.即日起至113年9月23日(星期一)止。
2.請將報名資料(姓名、組別、電話、收據、葷素)上網填寫表單,或由學校老師彙整後統一報名,於
下午1:30~9:00來電確認:04-7223040、手機:0938757975。
亦可親至彰化弈智(彰化市自強南路128號) 、和美弈智(和美鎮愛渾路79號)查詢
九、報名費:(1) 國中個人組&幼兒組報名費400元,國中個人組附午餐,幼兒組不附餐。
國中個人組:限設籍彰化縣國中學生身份參加。
(2)個人組報名費500元,附午餐。(愛好圍棋者皆可參加、不限戶籍)
(3)為推廣4~6段棋手參加,4~6段組報名費200元。
4.郵政劃撥帳號:22778578戶名:私立弈智圍棋短期補習班。
5.銀行轉帳:代號807永豐銀行彰化分行。帳號:02201800066971
戶名:彰化縣私立弈智圍棋美語短期補習班。
十、比賽組別:
1. 國中個人組:限設籍彰化縣國中學生身份參加。
(1)六段組。 (2)五段組。 (3)四段組。 (4)三段組。 (5)二段組。 (6)初段組。 (7)甲組。 (8)乙組。(9)丙組。
(10)丁組。 (11)戊組。
(12)己組。
2. 個人組。(愛好圍棋者皆可參加、不限戶籍)
(1)六段組。 (2)五段組。 (3)四段組。(4)三段組。 (5)二段組。 (6)初段組。 (7)甲組。 (8)乙組。
(9)丙組。 (10)丁組。 (11)戊組。
(12)己組。 (13)庚組。(14)辛組(限國小6年級以下參加)
(15)壬組(13路棋盤,限國小三年級~六年級)。
(16)癸組(13路棋盤,限國小一年級~二年級)
(17)幼兒組(9路棋盤,限就讀幼兒園學生參加,僅幼兒組中午13:00報到,13:30開賽)
十、比賽規則:
1. 採瑞士制規則進行,同組一律分先,數子法,19路棋盤,黑棋184.5勝;13路棋盤,黑87子勝。
2. 成績計算:
(1) 有關賽程編排、輔分計算方式及其它比賽相關事宜,係依中華民國圍棋協會公告規定為準。
(2) 所有參賽選手晉升段事宜,以中華民國圍棋協會之規定辦理。
十一、 獎勵辦法:
1.
每組參賽人數2至3人取1名;參賽4至5人取2名;參賽6至7人取3名,往後依此類推,每增加2人則增加錄取1名,至多錄取8名。
2. 各組冠軍頒發四柱獎盃、獎狀,第2~3名頒發獎盃、獎狀;第4~8名頒發獎狀、獎品。
3. 國中個人組前八名頒發獎牌、獎狀。
4.
參賽學生獎勵事宜,由各校逕依權責及相關敘獎規定辦理,請擇優敘獎(含各級別成績),不得重複獎勵。
十二、附則:
1. 核備文號:
2. 有關 113學年度縣長盃各項錦標賽是否列入本縣十二年國教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競賽成績」項目積分採計類別,須經本區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推動小組研議認可,將依會議結果,請自行登入網頁查詢
http://www.12basic.chc.edu.tw/ad01.asp。
3. 參賽資格:就讀本縣境內各高中(職)、國中、國小之學生並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賽;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可報名參加。
4. 報名方式:本次競賽僅接受縣內各級學校報名統籌報名,不受理其他及各道館教練自行報名。
5. 本場比賽不提供杯水,請自行攜帶水壺。
6. 場中爭議或未盡事宜,由裁判長仲裁決定,大會現場宣佈之。
7.
賽場為管制區,除選手及賽務人員,其餘人員不得進入場內或於場邊逗留。
8.
參賽者統一由大會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如有需求請自行加保
9.
為維護場地整潔衛生,個人垃圾不留會場,請帶回家。
十三、本活動經費來源,除縣府補助款外,其餘經費由彰化縣體育會圍棋委員會自籌。
十四、本規程送彰化縣政府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線上報名QRC,名單於9/27公布在此表單。
團體報名請加LINE,ID:0938757975
彰化縣113學年度縣長盃圍棋錦標賽 紙本報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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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連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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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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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學校: |
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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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1)國中個人組:
組。 (2)個人組: 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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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結書 本人報名彰化縣113學年度縣長盃圍棋錦標賽,同意大會視本人之實際棋力更改其 別,本人不得異議。若本人報名資料、棋力不實,願意接受大會取消本人比賽資格,若 已賽畢,註銷名次並追回得獎品獎項,並同意中華民國圍棋協會公佈懲處。 切結人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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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承辦單位蓋章: |
收件編號:
註: 1、本表不敷使用請自行影印。
2、同意所提個人資料作為大會辦理本活動使用
彰化縣113學年度縣長盃圍棋錦標賽
競賽事項申訴書
申訴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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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紛發生 時間及地點 |
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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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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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或 證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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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領隊 |
(簽章) |
單位教練 |
(簽章) |
申訴時間 |
年 月 日 時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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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 交 保證金 壹仟元 |
(收款人簽章) |
□ 申訴有理,退回保證金。 (收款人:
) □ 申訴無理,沒收保證金,並繳至大會行政 組處理。 (收款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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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長 意 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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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委員會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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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委員會召集人:
(簽章)
附註:1.凡未按各項規定辦理之申訴案件概不受理。
2.單位代表領隊簽章權,由代表領隊本人簽章或教練簽章或監護人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