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活動宗旨:提倡正當休閒智力運動,推廣圍棋教育,發揚圍棋文化,涵養高尚品德與修養。
二、 指導單位:運動部全民運動署
三、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圍棋協會、臺南市政府、臺南市體育總會
四、 承辦單位:臺南市體育總會圍棋委員會、臺南市幽玄圍棋推廣協會
五、 協辦單位:王定宇立法委員服務處、林俊憲立法委員服務處、林宜瑾立法委員服務處、陳亭妃立法委員服務處、謝龍介立法委員服務處、李啟維市議員服務處、沈震東市議員服務處、林美燕市議員服務處、林燕祝市議員服務處、郭信良市議員服務處、陳怡珍市議員服務處、曾之婕市議員服務處、蔡筱薇市議員服務處、朱正軒市議員服務處、新光三越臺南中山店
六、 比賽時間:115年3月22日(星期日)。中午12:00~12:35報到,12:40開幕,
13:00開賽。
七、 比賽地點:新光三越臺南中山店13樓文化館(臺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62號)
比賽日會場聯絡人:周老師0922884787
八、 比賽組別:六段組、五段組、四段組、三段組、二段組、初段組、甲組、乙組、丙組、丁組、戊組、
己組(16-18級)、庚組(19-21級)、辛組(22-24級)、入門組(13路)31級以下、初學組
(9路)31級以下、幼兒組(9路)31級以下
九、 報名資格:段位各組限領有中華民國圍棋協會頒發之段位證書者為準;丁組以上報名須以中華民國圍棋協會級位證書為準;入門組限96年以後出生者參賽;初學組限國小三年級以下;幼兒組限就讀幼兒園。
十、 報名辦法
1.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3月11日(星期三)止。
報名後如因故未能參與,請於3/17(二)17:00前提出,所繳款項扣除行政相關費用100元後退還
餘款,現場概不受理。
2. 報名方式:
(一)教室(團體)報名,請將名單寄至:tainancitygo@gmail.com
(二)個人線上報名請將資料寄至:tainancitygo@gmail.com
或親洽臺南市體育總會圍棋委員會各區聯絡處:
(1)臺南市中西區中山路70號二樓06-2290231
(2)臺南市安平區怡平路360號06-2996255
(3)臺南市永康區中華路700號06-3015325
(4)臺南市東區崇明路101號06-3350765
(5)臺南市東區裕興街79號06-3316791
(6)臺南市北區文賢路1080巷1-9號06-3507906
3.
報名資料:請書明姓名、生日、聯絡電話和住址、報名組別。所填報名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
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組別更動請於3/17(二)17:00前提出,逾期不受理,也不
得於比賽當日更改組別。
4. 報名費:段位組、甲組每人600元;級位乙組以下每人500元,郵政劃撥帳號:31597516,戶
名:臺南市體育總會圍棋委員會,請在備註欄位填寫選手姓名及組別或教室名稱,並將
劃撥單據拍照後上傳至線上報名處。報名後如因故未能參與,所繳款項扣除行政相關費
用後退還餘款。各項問題請於周二至周六13:30~21:30來電洽詢,電話:(06)2296497。
十一、比賽辦法:
1. 採中華民國圍棋協會訂定之圍棋規則,瑞士制五局,未完成五局賽程者禁賽一年。
2. 辛組以上使用十九路棋盤,黑棋184.5子勝。入門組使用十三路棋盤,黑棋87子勝。初學組、幼兒組使用九路棋盤,黑棋43子勝。
3. 段位組計時,包辦制每人30分鐘。
4. 所有選手12:40前未完成報到或開幕時經裁判點名不到且未在座位者,取消參賽資格。
5. 未佩帶名牌、服裝不整或穿拖鞋者不得進入會場。
6. 建議場內選手佩帶口罩。
7.
比賽進行中,嚴禁家長、老師進入會場,違者相關選手記大會警告一次,警告兩次者取消比賽資格。
8.
報名棋力不實者取消比賽資格。若有未盡事宜概由大會決定之。
9.
各位參賽選手及陪同者,請遵守場館相關規範,12樓除劃設之指定區域外,其餘不開放休息,且勿於各樓層及通道,鋪設野餐墊等大型物品,也禁止於各店家門口群聚或席地而坐,以維護館內動線流暢。
十二、獎勵:
1.段位各組前五名,且有四勝以上者頒發獎盃、獎金及獎狀。獎額如下表:
|
名次 |
|
組別 |
六段組 |
五段組 |
四段組 |
三段組 |
二段組 |
初段組 |
|
第一名 |
12000元 |
6000元 |
4000元 |
3000元 |
2500元 |
2000元 |
||
|
第二名 |
6000元 |
3000元 |
3000元 |
2000元 |
2000元 |
1000元 |
||
|
第三名 |
3000元 |
2000元 |
2000元 |
1000元 |
1000元 |
500元 |
||
|
第四名 |
2000元 |
1000元 |
1000元 |
500元 |
500元 |
500元 |
||
|
第五名 |
1000元 |
500元 |
500元 |
500元 |
500元 |
500元 |
||
2.段位及級位甲組視參賽人數,依晉升段標準報請中華民國圍棋協會頒發段位證書。
3.級位各組錄取五勝為第一名、四勝為第二名,頒發獎盃及獎狀;丁組以下取三勝為第三名,頒發
獎盃及獎狀;初學組、幼兒組兩勝以下頒發獎牌。
4.級位乙、丙、丁、戊組三勝以上需晉升一組發級位證書,戊組三勝以上收取500元級位證書費。
晉升甲、乙、丙組選手無需繳費。
5.本比賽設風範獎,由評審委員評選,各組取一名,頒發獎盃及獎狀。
1.每一人個人體傷亡責任保險金額新臺幣3,000,000元
2.每一意外事故體傷亡責任保險金額新臺幣15,000,000元
3.每一意外事故財損失責任保險金額新臺幣2,000,000元
4.保險期間內之最高賠償金額新臺幣34,000,000元
十五、運動禁藥管制相關規定
(一) 依據「國家運動禁藥管制規則(NADR)」,參與本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屬於國家級運動員,皆可
能接受藥檢。
(二) 依據「治療用途豁免國際標準(ISTUE)」,國家級運動員因治療用途欲使用禁用物質或方法
前,應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提出「治療用途豁免(TUE)」申請,取得
核可後方可使用。
(1)使用「隨時禁用(賽內與賽外)物質或方法(S1~S5、M1~M3、P1)」:無論是否參賽,應儘速
提出申請。尚未申請者,應於申請截止日期前提出。
(2)賽內期 〔指運動員表定參賽之前一日的午夜前(23:59)起算直到比賽與檢體採集流程結束
為止〕使用「限賽內禁用物質(S6~S9、P1)」:應於申請截止日期前提出。
(3)符合特殊情況時(如:緊急醫療等)得於使用後提出回溯性TUE申請或申請截止日期後提出
申請,詳見下方「運動員治療用途豁免須知」。
(三)本次賽事TUE申請截止日期為115年2月22日。
(四)運動禁藥相關內容: (1)禁用清單 (2)治療用途豁免申請 (3)運動員治療用途豁免須知
(4)採樣流程 (5)其他藥管規定
性平案件申訴流程:參與活動之人員遭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時,直接向裁判人員申訴,由裁
判人員向大會聯絡人通報,並協助報警處理。聯絡人:胡世儀 連絡電話:092060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