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本賽事為吳彫枝先生家人為感念先人及其對圍棋運動發展之熱情,特捐資辦理之賽事,藉以拋磚引玉,啟發國人對圍棋運動與文化發展之關注。
二、辦理單位:
(一)贊助單位:亞中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臺灣棋院文化基金會。
(三)承辦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圍棋協會。
(四)協辦單位: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
三、比賽日期:105年8月21日(星期日),上午08:00~08:50報到;09:00開幕;09:30開賽,超過報到時間未報到者,即不再受理報到,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四、比賽地點:臺北市立大安國中(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63號)。
五、參賽資格:本賽事歡迎全國各界棋友參加, 40歲以上(65年8月21日以前出生者)職業棋士得以七段身份參賽。段位以中華民國圍棋協會為準,長青組限65歲以上長者(民國41年1月1日以前出生)參賽。
六、報名方式:
(一)有意報名選手,請上網填寫報名資料並繳交報名費用,始完成報名手續。本賽事不接受現場報名及繳費。
(二)報名網址:http://sit.hyplaygo.com/tpego。
(三)長青組選手及職業棋士僅需來電報名,即完成報名手續。
(四)報名期間:自105年6月13日(星期一)起至105年08月12日(星期五)止,逾期不予受理,因場地有限,如因報名人數額滿,系統將自動關閉,不再接受報名,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五)聯絡電話:02-27557131-152,林老師。
(六)報名費:每人500元,長青組及職業棋士免收報名費,繳費完成後,如因故無法參賽者,主辦單位不受理相關退費申請,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七、組別:
(一)七段組,40歲以上(65年8月21日以前出生者)職業棋士得以七段身份參賽。
(二)六段組。
(三)五段組。
(四)四段組。
(五)三段組。
(六)二段組。
(七)初段組。
(八)長青高段組(四至七段):限65歲以上長者(民國41年1月1日以前出生)參賽。
(九)長青低段組(一至三段):限65歲以上長者(民國41年1月1日以前出生)參賽。
(十)甲組:棋力1-3級者。
(十一)
乙組:棋力4-6級者。
(十二)
丙組:棋力7-10級者。
(十三)
丁組:棋力11-15級者。
(十四)
戊組:棋力16-20級者。
八、比賽規則:
(一)比賽各組(長青組除外)依中華民國圍棋協會比賽規則,賽程採瑞士制。各組一律分先,數子法,黑185勝。
(二)選手遲到由對方選擇黑白並開始計時,遲到十分鐘裁定對方勝。(每場實際開賽時間以各組裁判宣布為準)。
(三)長青組各組僅賽3局,段差一先,同段分先黑185勝;差一段讓先黑181勝;差二段讓2子黑182勝;差三段讓3子黑183勝;差四段讓4子黑184勝。
(四)基本時限:30分鐘,讀秒10秒1次。長青組基本時限30分鐘,讀秒30秒2次
(五)比賽時對手如有犯規行為,選手應立即暫停比賽,並告知該組裁判處理裁決。
九、獎勵辦法:
(一)各組依中華民國圍棋協會公告之辦法晉升段。
(二)級位組1-4頒發獎杯、獎狀及獎品一份,5-8名頒發獎牌、獎狀及獎品一份。
(三)長青組依勝場數頒獎;三勝者頒發獎牌、獎狀及獎金2,000元;二勝者頒發獎牌、獎狀及獎金1,000元。
(四)段位組1-4頒發獎杯、獎狀及獎金,5-8名頒發獎牌、獎狀及獎金,各組頒發獎金如下:
組別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第七名 |
第八名 |
七段組 |
70000 |
30000 |
20000 |
10000 |
6000 |
5000 |
4000 |
3000 |
六段組 |
50000 |
20000 |
10000 |
6000 |
5000 |
4000 |
3000 |
2000 |
五段組 |
20000 |
10000 |
6000 |
5000 |
4000 |
3000 |
2000 |
1500 |
四段組 |
10000 |
6000 |
5000 |
4000 |
3000 |
2000 |
1500 |
1000 |
三段組 |
6000 |
5000 |
4000 |
3000 |
2000 |
1500 |
1000 |
1000 |
二段組 |
5000 |
4000 |
3000 |
2000 |
1500 |
1000 |
1000 |
1000 |
初段組 |
4000 |
3000 |
2000 |
15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五)本賽事另設以下獎項
1.
少年豪傑獎:各組參賽選手中年紀最小者,每人獎品一份,獲獎證明一只。
2.
巾幗英雄獎:各組參賽女子選手成績最佳者,每人獎品一份,獲獎證明一只。
十、其他事項:
(一)選手必須服從裁判的判決與規範,違者得取消參賽資格。
(二)本會設比賽仲裁委員,接受申訴。
(三)大會得視參加者之實際棋力更改其組別,參加者不得異議。比賽當天不接受更改組別如已升段者以棄權論不得參加比賽。
(四)提供選手午餐(素食者報名時請註明),並請協助廚餘分類回收。
(五)比賽當天請選手及家長們配合大會服務人員,共同維持秩序。
(六)因場地維護不易,在比賽當天請選手們著軟底皮鞋或球鞋
(七)未盡事宜依當日情況,參照中華民國圍棋協會規則修正之並由大會宣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