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棋菁英班培訓辦法★☆★☆
一、宗 旨:選拔青少年圍棋菁英,提高青少年學習素質,向下紮根,為國家培育優秀青少年人才。
二、報名資格:
A組(4~6段):男12歲以下,女14歲以下。
B組(1~3段):男10歲以下,女12歲以下。
C組(1~3級):男9歲以下,女11歲以下。
三、報名方式:
(1)段位持中國圍棋會段位證書(持中華民國圍棋協會段位證書者加入後須換證)。
(2)直接審核加入:寄交近期棋譜(需註明對手姓名、電話)三譜(電子檔)交本會審核合格。
(3)參加年度選拔,由本會選取(每組1~3人)入圍。
今年選拔日期:112年5月13日(六)上午9點30分報到
四、費 用:
(1)直接審核加入 費 用:新台幣2,000元。
參加年度選拔 報名費:新台幣500元。
以上兩種方式二擇一任選
(2)保證金:年度培訓保證金新台幣5,000元 (結訓時退還)。
(3)學雜費:全免(包含對弈、教學)。
五、培訓方式:
(1)期間:每期12個月 (但每學期核定評等一次,成績不達標準者退訓)。
(2)A I對弈:由指導老師指定練習或正式對弈,並儲存棋譜以供審查。
(3)自修作業:由指導老師試學習情況指定學員在家自修並繳交。
(4)集中上課:視情況上課半至一小時。
(5)交流:每年與上海應昌期圍棋教育基金會或國外青少年不定期交流比賽(含網路)。
六、獎勵辦法:
(1)表現優異者由本會安排高段棋士個別指導棋。
(2)成績優異者得優先參加本會主協辦之國際交流比賽或活動。
(3)成績優異符合升段標準者得呈報升段。
七、受訓規則:
(1)培訓期間,如未符合老師規定繳交作業、或遲到早退、過度請假 ( 每學期超過三次 )、無告假曠課,則視情節輕重罰扣保證金(50~300元),家長不得異議。
(2)學員培訓期間,如品行不良,不受管教、欺負同學
… 情節嚴重者,本會查核後得立即退訓,若情節重大時本會將公告並取消其參加本會主協辦比賽之資格三年。
八、其他未盡事宜本會得隨時公佈,學員不得異議。
本會洽詢電話:02-27614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