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屆「大成」全國圍棋棋聖賽

一、宗旨:發揚中華文化,推廣圍棋技藝,普及全民圍棋。

二、主協辦單位:中國圍棋會主辦;應昌期圍棋教育基金會協辦。

三、贊助單位:大成長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四、賽事分組:混合組、女子組(限三至六段女子棋士)

五、段級位分組:

(一)混合組:

1.段位組:分低段(1~2)、中段組(3~4)、高段組(5~6)7段組(含職業棋士1-6)共四組。(3~6段女子棋士只能參加女子組)

2.晉段組:限1~3級棋士參加。

(二)女子組:限3~6段女子棋士參加級位1~2段、7段女子棋士及女子職業棋士只能參加混合組。

★段位證書認定以目前持有最高段位證書為依據,如中國圍棋會、臺北市體育總會、中華民國圍棋協會或其他機構之段位證書。賽後如發現段位有低報或不符之情況,主辦單位得取消名次並追回參賽者獲得之獎勵及未來參賽的資格。

六、比賽日期:1141116() 上午830報到,900開幕式。(限額160)

七、比賽地點:應昌期圍棋教育基金會(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354樓)

八、獎勵:各組參賽者低於12人時,主辨單位將酌予調整獲獎者人數、獎金。

(一)獎金(依法獎金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本會代為扣繳10 % 所得稅)

1.混合組:冠軍頒發獎盃與獎金,其餘名次頒發獎牌與獎金(如下表)

組別

冠軍

亞軍

季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

女子

最優

晉段組

2000

1000

獎品

500

低段組

5000

3000

2000

1000

獎品

1000

中段組

6000

4000

2000

1000

獎品

高段組

18000

12000

6000

4000

2000

2000

1000

獎品

七段組

40000

15000

10000

5000

2000

2000

1000

獎品

4000

★混合組(晉段、低段及7段組)每組擇成績最優女棋士(冠軍除外)加發女子最優獎。

2.女子組:冠軍頒發獎盃與獎金,其餘名次頒發獎牌與獎金(如下表)

冠軍

亞軍

季軍

第四名

第五名

20000

10000

5000

3000

獎品

(二)參賽者每人致贈精美紀念品一份。(午餐外出自理

九、報名:

(一)費用:匯款帳戶:銀行代號822  帳號:587540252271

1.業餘棋士新台幣500元。

2.職業棋士新台幣1000元。

(二)報名費恕不退還,請自行留存匯款證明(匯款單或App轉帳紀錄截圖等匯款證明),若本會查無入帳紀錄,參賽者無法提出證明者,請現場補繳報名費。

(三)請於1113日前完成匯款,如逾時未繳將名額開放予其他棋友報名。為保障其他棋友參賽權益,於上述日期前主動告知因故不克參加,報名費可保留至下次比賽,超過上述日期聯繫者,行政作業關係無法再遞延保留。

(四)未先完成匯款繳費者無法保證參賽名額,比賽當天若尚未額滿可開放現場繳費,但以現場座位額滿為限。

(五)採用網路報名。若有相關疑問可於FB提問或洽:02-27614117

報名專頁連結:https://forms.gle/F5WVAn6BEKnFQQms7
報名查詢連結:https://reurl.cc/mY8aZA

(六)報名時間:即日起至額滿為止。

十、比賽規則:

(一)應氏規則,雙方基本時限各20分鐘,讀秒20秒一次。

(二)瑞士制(比賽最少三場最多六場)。每局宣布開賽後,遲到10分鐘者裁定敗。下完六局後仍有兩人以上全勝時,加賽快棋(雙方各用時5分鐘,讀秒10秒一次)決定名次。

(三)局差

1.混合組:同組一律分先、黑還八點、和棋黑勝

2.七段組:

(1)業餘棋士七段互相對局或職業棋士互相對局時,一律分先,黑棋貼還八點和棋黑勝

(2)職業棋士(1-3)和業餘棋士七段對局時,職業棋士讓半先,黑貼四點、和棋白勝

(3)職業棋士(4-6)和業餘棋士七段對局時,職業棋士讓先和棋白勝

3.女子組:同段一律分先、黑還八點、和棋黑勝。差一段讓先(或子)。

十一、升段規則:本賽事晉升14段免費頒發中國圍棋會段位證書,視實際參賽人數情況由主辦單位比賽當天宣佈升段人數。各組獲獎者,須依規定辦理申請中國圍棋會段位證書,否則視同放棄獎項。可協助升段棋友同步申請臺北市體育總會段位證書。

十二、 參賽者請自行投保意外險 (比賽期間因故或因自身疾病發生意外時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主協辦單位不提供保障亦無法負責賠償)

十三、如要提前離開請向櫃檯登記,如無故中途棄賽,未來將不得參加本會舉辦相關賽事。

十四、本辦法以比賽前最後發佈公告之內容為。主辦單位有權視實際報名狀況做出調整後隨時修改公告。如遇比賽日期或賽程變更,請依中國圍棋會臉書FB粉絲專頁為,主辦單位無法個別通知。

十五、其他未盡事宜依情況由大會決議隨時另行公告,參賽者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