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屆華聲盃全國圍棋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 活動宗旨:提倡正當休閒智力運動,推廣圍棋教育,發揚圍棋文化,涵養高尚品德與修養。

二、 指導單位:運動部全民運動署

三、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圍棋協會

四、 承辦單位:臺南市體育總會圍棋委員會、臺南市幽玄圍棋推廣協會

五、 協辦單位:王定宇立法委員服務處、林俊憲立法委員服務處、林宜瑾立法委員服務處、陳亭妃立法委員服務處、謝龍介立法委員服務處、李啟維市議員服務處、沈震東市議員服務處、林美燕市議員服務處、林燕祝市議員服務處、郭信良市議員服務處、陳怡珍市議員服務處、曾之婕市議員服務處、蔡筱薇市議員服務處、朱正軒市議員服務處

六、 比賽時間:115年11月8日(星期日)。上午9:00~9:30報到,9:30開幕,10:00開賽。

七、 比賽地點:臺南市南區新興國民小學新興館(臺南市南區新興里新興路22號)

八、 比賽組別:六段組、五段組、四段組、三段組、二段組、初段組、甲組、乙組、丙組、丁組、戊組、

       己組(16-18級)、庚組(19-21級)、辛組(22-24級)、入門組(13路)31級以下、初學組

       (9路)31級以下、幼兒組(9路)31級以下

九、 報名資格:段位各組限領有中華民國圍棋協會頒發之段位證書者為準;丁組以上報名須以中華民國圍棋協會級位證書為準;入門組限96年以後出生者參賽;初學組限國小三年級以下;幼兒組限就讀幼兒園。

十、 報名辦法                                                                   

1.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月28日(星期三)止。

   報名後如因故未能參與,請於11/3(二)17:00前提出,所繳款項扣除行政相關費用100元後退還

      餘款,現場概不受理。                                                                

2. 報名方式:

  (一)教室(團體)報名,請將名單寄至:tainancitygo@gmail.com

  (二)個人線上報名https://forms.gle/fGYRHWFE3Mfpakki6

          或親洽臺南市體育總會圍棋委員會各區聯絡處:

       (1)臺南市中西區中山路70號二樓06-2290231       

(2)臺南市安平區怡平路360號06-2996255

       (3)臺南市永康區中華路700號06-3015325          

(4)臺南市東區崇明路101號06-3350765

       (5)臺南市東區裕興街79號06-3316791              

(6)臺南市北區文賢路1080巷1-9號06-3507906

3. 報名資料:請書明姓名、生日、聯絡電話和住址、報名組別。所填報名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

         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組別更動請於11/3(二)17:00前提出,逾期不受理,也不

         得於比賽當日更改組別。

4. 報名費:段位組、甲組每人600元;級位乙組以下每人500元,請擇以下其中一種方式繳費。

 (一) 郵政劃撥帳號:31568098,戶名:臺南市幽玄圍棋推廣協會。

(二)銀行轉帳:017(兆豐銀行),帳號:00609107280,戶名:臺南市幽玄圍棋推廣協會。

請在備註欄位填寫選手姓名及組別或教室名稱,並將劃撥或轉帳單據拍照後上傳至線上報名

處。各項問題請於周二至周六13:30~21:30來電洽詢,電話:(06)2296497。

十一、比賽辦法:

1. 採中華民國圍棋協會訂定之圍棋規則,瑞士制五局,無正當理由或未請假且未完成五局賽程者禁賽一年。

2. 辛組以上使用十九路棋盤,黑棋184.5子勝。入門組使用十三路棋盤,黑棋87子勝。初學組、幼兒組使用九路棋盤,黑棋43子勝。

3. 段位組計時,包辦制每人30分鐘。

4. 所有選手09:30前未完成報到或開幕時經裁判點名不到且未在座位者,取消參賽資格。

5. 未佩帶名牌、服裝不整或穿拖鞋者不得進入會場。

6. 建議場內選手佩帶口罩。

7. 比賽進行中,嚴禁家長、老師進入會場,違者相關選手取消比賽資格。

8. 報名棋力不實者取消比賽資格。若有未盡事宜概由大會決定之。

十二、獎勵:

  1.段位各組前五名,且有四勝以上者頒發獎盃、獎金及獎狀。獎額如下表:

名次

 

組別

六段組

五段組

四段組

三段組

二段組

初段組

第一名

12000元

6000元

4000元

3000元

2500元

2000元

第二名

 6000元

3000元

3000元

2000元

2000元

1000元

第三名

 3000元

2000元

2000元

1000元

1000元

 500元

第四名

 2000元

1000元

1000元

 500元

 500元

 500元

第五名

 1000元

 500元

 500元

 500元

 500元

 500元

  2.段位及級位甲組視參賽人數,依晉升段標準報請中華民國圍棋協會頒發段位證書。

  3.級位各組錄取五勝為第一名、四勝為第二名,頒發獎盃及獎狀;乙組以下取三勝為第三名,頒發

      獎盃及獎狀;初學組、幼兒組兩勝以下頒發獎牌。

  4.級位乙、丙、丁、戊組三勝以上需晉升一組發級位證書,戊組三勝以上收取500元級位證書費。

      晉升甲、乙、丙組選手無需繳費。

  5.本比賽設風範獎,由評審委員評選,各組取一名,頒發獎盃及獎狀。

十三、本比賽業經教育部體育署核備。

十四、本活動投保相關公共意外責任險

  1.每一人個人體傷亡責任保險金額新臺幣3,000,000元

  2.每一意外事故體傷亡責任保險金額新臺幣15,000,000元

  3.每一意外事故財損失責任保險金額新臺幣2,000,000元

  4.保險期間內之最高賠償金額新臺幣34,000,000元

十五、運動禁藥管制相關規定

  (一) 依據「國家運動禁藥管制規則(NADR)」,參與本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屬於國家級運動員,皆可

          能接受藥檢。

  (二) 依據「治療用途豁免國際標準(ISTUE)」,國家級運動員因治療用途欲使用禁用物質或方法

           前,應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提出「治療用途豁免(TUE)」申請,取得

           核可後方可使用。

      (1)使用「隨時禁用(賽內與賽外)物質或方法(S1~S5、M1~M3、P1)」:無論是否參賽,應儘速

         提出申請。尚未申請者,應於申請截止日期前提出。

      (2)賽內期 〔指運動員表定參賽之前一日的午夜前(23:59)起算直到比賽與檢體採集流程結束

         為止〕使用「限賽內禁用物質(S6~S9、P1)」:應於申請截止日期前提出。

      (3)符合特殊情況時(如:緊急醫療等)得於使用後提出回溯性TUE申請或申請截止日期後提出

         申請,詳見下方「運動員治療用途豁免須知」。

   (三)本次賽事TUE申請截止日期為115年9月8日。

   (四)運動禁藥相關內容: (1)禁用清單 (2)治療用途豁免申請 (3)運動員治療用途豁免須知

                            (4)採樣流程 (5)其他藥管規定

十六、備註:大會供應參賽者午餐及贈送紀念品一份。

十七、本活動設有性平事件申訴聯繫管道

      性平案件申訴流程:參與活動之人員遭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時,直接向裁判人員申訴,由裁

      判人員向大會聯絡人通報,並協助報警處理。聯絡人:胡世儀  聯絡電話:092060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