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中華民國圍棋協會辦理「2016第三屆全國圍棋大賽-「永大盃」計劃。
二、 目的
1.
發揚中華固有國粹,提倡國人正當休閒活動,並推廣全民圍棋運動。
2.
選拔本市優秀選手,參加2014年第二屆全國圍棋大賽-「永大盃」,爭取最佳成績。
三、 辦理單位
1.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圍棋協會。
2.
主辦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圍棋協會。
3.
協辦單位:臺北市圍棋文化協會、臺北市立建成國中。
4. 承辦單位:臺北市立大安國中。
四、 比賽時間:105年7月10日(星期日)上午8時至8時50分報到;9時開幕典禮;9時30分開賽。超過報到時間未報到者,即不再受理報到,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五、 比賽地點:臺北市立建成國中體育館(臺北市大同區長安西路37之1號)。
六、 參賽資格:本賽事歡迎全國棋友踴躍報名參加。經選拔後願代表本市參加2016年第三屆全國圍棋大賽-「永大盃」比賽之業餘棋士,特別歡迎報名參賽。
七、 比賽組別:本賽事計分以下各組(棋力以105年6月30日時所領有之中華民國圍棋協會頒發最高段位證書為準,參賽選手不得有高棋低報或低棋高報情形):
1.
六七段組。
2.
五段組。
3.
四段組。
4.
三段組。
5.
二段組。
6.
初段組。
八、
報名方式:
1. 有意報名選手,請上網填寫報名資料,報名及查詢網址:
報名網址:http://goo.gl/forms/TJj7YTCKuj。
查詢網址: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oS1U1otY-fXMweOLBjdrSXAqyPBo5VoJa2q_79LOJTA/edit?usp=sharing。
2.
已上網報名選手,請將現金或郵政匯票(檯頭:臺北市體育總會圍棋協會),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63號-臺北市立大安國中圍棋班,始完成報名手續。本賽事不接受現場報名。
3.
報名費:每人500元。
4.
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自105年6月24日止,逾期報名或報名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九、 比賽方式:
1.
有關賽程編排、名次與輔分計算,係依中華民國圍棋協會規則辦理。
2.
各組一律分先,數子法,黑貼3.75子,若出現無勝負情況時,以抽籤方式決定勝負。
3.
各組用時各40分,讀秒10秒一次,逾時裁定敗。
十、 獎勵方式
1.
各組依成績高低取前8名,1-4名頒發獎杯、獎狀,5-8名頒發獎狀及獎品。
2. 各組1-4名另頒發獎金,其獎金額度如下:
|
六七段 |
五段 |
四段 |
三段 |
二段 |
初段 |
第1名 |
10000 |
6000 |
5000 |
4000 |
2000 |
1500 |
第2名 |
6000 |
4000 |
3000 |
3000 |
1500 |
1000 |
第3名 |
3000 |
2000 |
1500 |
1500 |
1000 |
800 |
第4名 |
2000 |
1500 |
1000 |
1000 |
800 |
500 |
3.
本比賽晉升段標準依中華民國圍棋協會規定辦理。(證書費需自付)
4.
六七段組第1至5名,可共同組隊代表本市參加2016第三屆全國圍棋大賽甲組比賽,第6名為候補選手;其餘各組第1名則可共同組隊,代表本市參加2016第三屆全國圍棋大賽乙組比賽。如有無法參加者,其缺額由該組次一名次人員依序遞補。
5.
代表本市參與2016年第三屆全國大賽之選手,除須設籍本市外,並應參與本會委託大安國中圍棋班辦理之集訓,無故未參與者,本會有權取消其代表資格,其缺額由該組次一名次人員依序遞補,相關集訓計劃本會另行公告之。
6.
凡代表本市參與2016年第三屆全國大賽之選手,於本次比賽結束後,另由本會核發培訓補助與營養金5.000元。全國大賽成績優異者,獎勵辦法另行公布。
十一、
其他事項:
1.
大會提供選手比賽當日午餐(素食請註明)。
2.
比賽遲到加倍扣時,超過二十分鐘未到場出賽者裁定敗。
3.
參賽選手段位以105年6月30日時所領有之中華民國圍棋協會頒發最高段位證書為準。
十二、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由主辦單位修正公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