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全國大學生圍棋賽暨2018 FGU亞洲區大學生圍棋賽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70013894B號辦理。

二、宗旨:培養大專院校圍棋人口,提供大學生圍棋交流之平台。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四、主辦單位:佛光大學、中華民國圍棋協會。

五、協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圍棋委員會、臺北市大安國中、凌網科技、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教育委員會。

六、比賽日期:

(一)交流賽:1071130日(星期五)。

(二)主賽事:107121日(星期六)。

七、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26日(星期五)止。

八、比賽地點:

(一)交流賽:佛光大學(宜蘭縣礁溪鄉林尾路160)

(二)主賽事:臺北市大安國中(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63)

九、比賽對象:全國各大專校院在學學生,選手於比賽日請攜帶學生證備查。

十、比賽方式(詳細內容請見附件):

(一)交流賽為與佛光大學邀請之國際隊伍進行交流。

(二)交流賽和主賽事可擇或均參加。

(三)主賽事分為個人賽及團體賽同時進行,請選手擇報名

(四)團體賽須由同校學生組隊,與國際隊伍混合競賽,每隊三人,獎勵依國內組、國際組、女子組分別授獎。

(五)女子組之授獎限全隊皆為女性選手。

十一、報名辦法:

(一)    報名方式:請至報名網頁臺北市體育總會圍棋協會網頁http://tpego.hyplaygo.com/TPEGo/

(二)    報名費用(含午餐)。

1.交流賽免收費用。

2.個人賽每人100元。

3.團體賽每隊400元。


 

十二、比賽獎勵(得獎比例參照以下標準):

(一)個人賽:1-4名頒發獎盃、獎狀及獎品一份,5-8名頒發獎牌、獎狀及獎品一份。

(二)團體賽:擇優頒發獎牌、獎狀及獎品一份。

(三)女子團體賽:擇優頒發獎牌、獎狀及獎品一份。

(四)名次錄取標準:

1.二隊(人)或三隊(人),各錄取一名。

2.四隊(人),錄取二名。

3.五隊(人),錄取三名。

4.六隊(人),錄取四名。

5.七隊(人),錄取五名。

6.八隊(人),錄取六名。

7.九隊(人),錄取七名。

8.十隊(人)以上,錄取八名。

(五)團體總錦標:至少三名(含)以上選手參加且必須參與兩個組別(含)以上之學校方可列入總錦標成績,擇優頒發錦旗、獎狀一份。

十三、注意事項:

(一)   參賽者報到請出示學生證,並隨身攜帶備查。

(二)   不實棋力參賽者,若經查屬實得取消所有獎勵並通知學校。

(三)   歷屆曾報名「13路棋盤組」並得名者,不得重複報名該組。

(四)   聯絡人:林宣。

電話:03-9871000#12631
E-mail:linwh@mail.fgu.edu.tw

十四、附則: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公佈之。


 

附件一  比賽組別

一、交流賽

(一)     交流賽為附加賽事,可自行選擇是否參加。

(二)     比照團體賽規則,每隊選手三人,每校僅限報名一隊。

(三)     由大會安排比賽對手,比賽結束後致贈紀念品一份。

(四)     參與活動者,大會提供午餐。

(五)     活動當天本校接駁車及台灣好行公車班次密集,另安排接駁。

二、個人賽

(一)   個人賽組別:分晉段組、級位組及13路棋盤組三組。

(二)     比賽規則:

(1)     依中華棋協比賽規則,晉段組、級位組一律分先,黑184.5勝。13路棋盤組黑87子勝

(2)     個人賽不使用計時鐘,但裁判得依現場狀況調整。加賽5分鐘102次。

(3)     賽程採用國際瑞士制。各場比賽遲到10分鐘以上者,該選手裁定敗。

三、團體賽

(一)比賽規則:

(1)     依照中華棋協比賽規則,一律分先,黑184.5子勝

(2)     採用國際瑞士制比賽五輪。各場比賽遲到10分鐘以上者,該選手裁定敗。

(3)     基本用時以30分鐘讀秒203次為原則,視實際場次調整。

(二)比賽制度:

(1)     每校不限報名隊數(超過一隊以上以ABC…隊排序),每人僅限報名一隊,每隊至多可報名4(1名候補),上場3人,最少可以2人組隊報名參加(第三不戰敗)。棋力不限。每一輪比賽兩勝以上之隊伍為勝方。

(2)     每一按照棋力高低排序,每一場比賽皆不可重新排陣。

(3)     替補選手每一皆可換。

(4)     大會邀請國外大學混合比賽,惟排名分開計算。

(三)成績計算:

(1)      以團體勝場為主分,每一場得主分一分,依主分成績決定名次。

(2)     若主分相同則比輔分;第一輔分為所有遭遇隊主分之總和,第二輔分為所負遭遇隊主分之總和,第三輔分為交戰成績,第四輔分為本隊所有之勝局總和,第五輔分為主將總勝局數。


 

附件二  團體總錦標積分

 

一、計算團體總錦標積分,包含各校參加總人數(一人一分)、獎項名次積分。

二、個人賽積分

各組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

晉段組

30

20

15

10

5

5

3

3

級位組

20

15

10

5

5

3

3

3

13路棋盤組

15

10

5

5

3

3

2

2

 

三、團體賽積分(僅國內隊伍排名)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

團體組

150

120

100

80

60

50

40

30

 

四、女子團體賽積分(列入各校團體總錦標)

凡報名女子團體賽,每隊皆可得10團體總錦標積分。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

團體組

100

80

70

60

50

40

30

20

 

1:未參賽全程每人-10

2:名次並列者,加賽至分出前八名為止。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公佈之


 

 

附件三  賽程表

11/30()

09:00-10:30

國際圍棋發展論壇

10:30-12:00

國際隊伍交流賽

12:00-13:00

午餐

13:00-

佛光大學及宜蘭參訪自由行(自理)

12/1()

08:00-08:50

報到

09:00-09:30

開幕

09:30-11:00

第一場比賽

11:00-12:30

第二場比賽

12:30-13:30

午餐

13:30-15:00

第三場比賽

15:00-16:30

第四場比賽

16:30-18:00

第五場比賽

18:00-18:30

閉幕頒獎典禮

 


 

團體賽報名表

就讀學校名稱

 

報名組別

團體組     團體女子組(需全隊為女子選手)

是否參加1130()

交流賽(地點:佛光大學)

    

領隊(代表)

領隊姓名:       

聯絡電話:         

    

    

教練

姓名:

電話(手機):       

    

    

E mail(領隊)

 

 

主將

姓   名

 

    

 

身分證字號

 

    

年  月  日

    

    

 

 

副將

姓   名

 

    

 

身分證字號

 

    

年  月  日

    

    

 

 

三將

姓   名

 

    

 

身分證字號

 

    

年  月  日

    

    

 

 

候補

姓   名

 

    

 

身分證字號

 

    

年  月  日

    

    

 

 

報名費()

400

 


 

個人賽報名表

就讀學校名稱

 

選手

姓   名

 

    

   

身分證字號

 

    

年  月  日

     

 

    

   

 

(100/)

晉段

級位組

13路棋盤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