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雲林縣【旭邦盃】全國圍棋公開賽
一、宗 旨︰發揚固有文化、端正社會風氣、提倡正當休閒活動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文化部、雲林縣政府、中華民國圍棋協會
三、主辦單位︰雲林縣教育文化圍棋協會
四、協辦單位︰雲林縣體育會圍棋委員會、雲林縣圍棋教育推廣協會、雲林縣斗六市鎮西國小、
立法委員劉建國服務處、雲林縣議員賴淑娞、斗六市民代表顏碧祺、古坑鄉民代表會
副主席賴嘉濱、救國團雲林縣真善美聯誼會、凌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贊助單位︰旭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救國團古坑鄉團委會、旺居錦成建設有限公司
六、比賽時間︰112 年 03 月 05 日(星期日),8:00-8:50 報到、9:00 開幕、9:30 開賽。
七、比賽地點︰雲林縣斗六市鎮西國小(大禮堂),(地址:雲林縣斗六市西平路3號)
八、參加資格︰歡迎全國棋友報名參加,丙組以上不分年齡,丁組、戊組限 18 歲以下青少年,入門組
及初學組限國小(含)以下學童參加。
九、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112 年 02 月 26 日止
(預定各組上限32人,報名人數額滿截止報名,視報名狀況加開組別)
十、報名方式︰本賽事不接受現場報名及繳費。
(一)網路報名︰ 因場館空間有限. 各組報名人數32人額滿.截止報名
(1)請上網(填寫報名資料)並(繳交報名費用),始完成報名手續。
(2)報名網址︰ http://tpego.hyplaygo.com/
(二)報名費用:段位組每人新臺幣600元、級位組每人新臺幣500元整。
(三)不接受電話及現場報名
(四)聯絡方式:雲林縣教育文化圍棋協會FB粉專
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83170128832
十一、比賽組別︰1.五段組 2.四段組 3.三段組 4.二段組 5.初段組 6.甲組
7.乙組8.丙組 9.丁組 10.戊組 11.己組 12.入門組
13.初學組
十二、比賽規則︰
(一) 參照中華民國圍棋協會規定,採瑞士制賽程,同組一律分先,採數子法。
(二) 比賽組別五段組至己組採「十九路棋盤」黑棋貼3又3/4子184.5子勝。
(三) 比賽組別入門組和初學組採「十三路棋盤」,黑棋 87 子勝。
(四) 乙組以下組別得三勝晉升一個組別
(五) 段位組別雙方各用時25分鐘,讀秒10秒2次;級位組別不使用計時器
(如有必要使用計時器時,基本時限10分鐘,讀秒20秒2次)
十三、獎勵辦法︰
(一) 段位組和甲組︰前四名頒發獎盃、獎金,「六場得五勝」或「五場得四勝」,均頒發獎牌。
(二)乙組至己組︰四勝以上頒發獎盃、獎狀,三勝頒發優勝獎牌、獎狀,未達三勝全程完賽
選手皆可獲得(最佳風範獎獎牌)
(三) 入門、初學組︰五勝頒發冠軍獎盃、獎狀,四勝並列亞軍頒發獎盃、獎狀,三勝並列
季軍頒發獎盃、獎狀,二勝頒發(優勝)獎牌、獎狀,未達二勝全程完賽選手皆可獲得
(最佳風範獎獎牌)
(四) 甲組暨段位組晉升段依中華民國圍棋協會規定辦理,以中華民國圍棋協會登錄為憑,不得
跳段。
(五) 比賽成績公佈獲晉升段者應繳交證書費,未繳交者得註銷名次並追回得獎獎項︰
1.初段至二段證書費︰新臺幣 1000 元整
2.三段至四段證書費︰新臺幣 1500 元整
3.五段至六段證書費︰新臺幣 2000 元整。
組別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五段組 |
10000 |
5000 |
3000 |
2000 |
四段組 |
6000 |
4000 |
2500 |
1500 |
三段組 |
5000 |
3000 |
2000 |
1500 |
二段組 |
4000 |
2000 |
1500 |
1000 |
初段組 |
3000 |
2000 |
1500 |
1000 |
甲組 |
2000 |
1500 |
1000 |
1000 |
十四、本競賽乙組以下得獎者,均頒發(雲林縣教育文化圍棋協會)獎狀。
十五、其他事項︰
(一) 參賽選手將發給餐盒(素食者請於報名時註明),另請自備茶水。
(二) 大會得視參加者之實際棋力更改其組別,參加者不得異議。
(三) 報名棋力不實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其比賽資格,若以賽畢,註銷名次並追回得獎項
(包含獎金、獎牌、獎狀及獎盃等),另報請中華民國圍棋協會議處。
例1:曾參與比賽幼兒組四勝以上得獎選手,禁止再報名初學組。
例2:曾參與比賽丁組三勝以上得獎選手,禁止再報名丁組和其他更低組別。
(四) 賽事進行中,除選手、裁判及工作人員得進入賽場,選手家長、教師及陪同人員不得進入
賽場。違者,該名選手予以警告,警告累計 2 次取消比賽資格。
(五) 參賽(選手及其家長、教師與陪同人員)應自行負責交通及自身安全。
(六) 選手報名後不另行通知,請於比賽當天上午 8 時20分至 8 時 50 分準時入場報到並領
取手冊後,依組別就座等候開賽,上午 9 時大會準時開幕,典禮完成後隨即開賽。
(七) 比賽(選手名冊)於112年 03 月 02 日公佈在(中華民國圍棋協會)網站(棋道日誌)。
(八) 比賽會場交通路線、停車資訊及相關資訊:
1.請(參賽選手及其家長、教師與陪同人員).儘量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
火車︰請於(斗六火車站)下車,步行約 10 分鐘抵達。
2.比賽會場.(校園場內) (開放停車)請配合大會維持周邊交通秩序。
(九) 其餘未盡事宜,以大會宣布為準。
19路大棋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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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
第一場 |
第二場 |
第三場 |
第四場 |
第五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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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至五段組 (各20分鐘) |
09:30~10:30 |
10:40~11:40 |
午餐 |
13:00~14:00 |
14:10~15:10 |
15:2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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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組至乙組 |
09:30~10:30 |
10:40~11:40 |
13:00~14:00 |
14:10~15:10 |
15:2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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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路中棋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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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
第一場 |
第二場 |
第三場 |
第四場 |
第五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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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門、初學 |
09:30~10:00 |
10:10~10:40 |
10:50~11:20 |
11:30~12:00 |
12:10~1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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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辦法︰
一、成績排名方式:
1.主分:為所勝之場數和。
主分高者排名在前,主分若相同則依以下之輔分高低順序排名。
2.第一輔分:為所有交戰對手之主分和。
3.第二輔分:為所負對手之主分和。
4.第三輔分:彼此交戰之成績。
5.若全部輔分仍無法排名時,則以抽籤方式決定。
二、計時器:
1.單場開賽後,棋手遲到10分鐘,該場判負。
2.計時器一律置於白方持子一側。〈裁判可視賽場間距予以調整〉
3.下子和按鐘必須使用同一隻手,不得一隻手下棋,另一隻手按鐘。
4.提子是著手的組成部份,包含提子的著手,必須全部提清之後方可按鐘,違者判警告一次,不改變計時器讀數;若遇讀秒最後一次有大提子(需3子以上)可按暫停提完子再繼續,不限次數。
5.讀秒期間棋手有必要離席,須徵得裁判同意可暫停對局,每局僅限一次。其餘情形的棋手離席,一律照常讀秒。
三、終局:
1.雙方有眼雙活剩一公氣時,不能落子,該空一人一半。〈只有一處時黑184子勝〉
2.雙方己經確認終局,如果盤上尚留有可爭之點,其歸屬按雙活方式處理。
3.雙方已經確認終局後,一方或雙方即使又發現了有效手段,也不允許重新開始對局。
4.對死棋和活棋的確認,對局雙方意見必須一致。如有爭議,重新開始對局,由認為是死棋的一方先下,以實戰解決。
5.賽中有違規,裁判可予以警告,同場次警告一次罰一子,警告二次裁定敗。
6.雙方確認終局,白算黑看,白方整地後須經黑方確認後方可數子,勝負須經雙方同意後,負方交出賽單給勝方才能收棋子,若有爭議利益歸屬黑方;黑方若動手計算,利益歸屬白方。
四、棋手的權利和義務
1.弘揚弈道,遵守賽場紀律,維護賽場秩序,確保競賽順利進行是棋手的義務。
2.對於妨礙正常比賽的違規行為,棋手有提出意見和申訴的權利。但對於一局棋中對手違規行為的具體申訴,須在對局進行當時立即提出,逾期失效。
3.在雙方正式確認勝敗結果之前,棋手有權提出覆核。對方有義務配合覆核。經對局雙方及執行裁判正式確認的勝敗結果,任何人均無權改變。
4對局中一方離席期間,另一方可以下子。當離席方回席時,另一方有義務指明落子點。
5.比賽終局後,棋手有整理好棋具並按規定退場的義務。
6.對裁判的判決若有異議,須書面向主辦之仲裁委員或裁判長提出。
五、附則:規則解釋權,由裁判長依中華民國圍棋協會所頒布裁判手冊為基準。